2019813 讀經經文:羅馬書 13 (新標點和合本)

順服掌權者

1在上有權柄的,人人當順服他,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上帝的。凡掌權的都是上帝所命的。 2 所以,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;抗拒的必自取刑罰。 3 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,乃是叫作惡的懼怕。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?你只要行善,就可得他的稱讚;4 因為他是上帝的用人,是與你有益的。你若作惡,卻當懼怕,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;他是上帝的用人,是伸冤的,刑罰那作惡的。 5 所以,你們必須順服,不但是因為刑罰,也是因為良心。 6 你們納糧,也為這個緣故;因他們是上帝的差役,常常特管這事。 7凡人所當得的,就給他。當得糧的,給他納糧;當得稅的,給他上稅;當懼怕的,懼怕他;當恭敬的,恭敬他。 
相愛如兄弟 
8 
凡事都不可虧欠人,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,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。 9 像那不可姦淫,不可殺人,不可偷盜,不可貪婪,或有別的誡命,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。 10 愛是不加害與人的,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。 
白晝將近 
11 
再者,你們曉得,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;因為我們得救,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。 12 黑夜已深,白晝將近。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,帶上光明的兵器。 13 行事為人要端正,好像行在白晝。不可荒宴醉酒;不可好色邪蕩;不可爭競嫉妒。 14 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,不要為肉體安排,去 放縱私慾。    

 

思考問題:

1)     你如何理解在上有權柄的,人人當順服他」這句話?是否等於說基督徒不能反對當權者﹖

2)     為什麼「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」﹖(8)

3)     根據8-10節,「愛」與「律法」有什麼關係

4)     我們應如何理解11節說的「因為我們得救,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」這句話當中所講得救」﹖我們不是相信耶穌時便已經「得救」的嗎﹖

5)     根據12-14節,基督徒怎樣才可以不犯罪﹖